2023级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根据《广西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西大教〔2022〕106号)精神,为加快推进学校综合改革、“双一流”建设和“部区合建”工作,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外国语学院配合学校全面推进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培养。经研究,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成立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负责学院专业分流具体工作的实施、管理与协调。人员构成如下:
组长:邓联健
副组长:莫柏林、曾薇
成员:程锐、刘英、陈兵、秦川、安文婧、俸雯汐
二、分流专业/方向设置
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2023级学生分流为英语专业(英语文学方向、英语语言学方向)和翻译专业。
三、分流原则
(一)需求导向、供需对接的原则。坚持以国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需求为导向,结合学院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合理布局专业设置。
(二)自主申请、遵循志愿的原则。专业分流时,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充分尊重学生志愿,以填报的志愿顺序为主要依据,必要时,也可参考学生学业成绩。
(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办法、细则、程序和结果公开,确保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四、分流模式
分流模式采取“2+2”的模式。学生进校后,前2年修读大类基础平台课程,后2年分流到该大类所涵盖的2个专业学习;学院于大学二年级第1学期期末组织完成专业分流摸底工作,于大学二年级第2学期组织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爱好填报志愿并按照专业分流实施细则进行专业分流;符合条件的学生于大学三年级第1学期开始分流到相应专业方向学习。
五、分流依据
(一)根据各专业的教学条件、教师队伍建设等情况,各专业(英语专业文学方向、英语专业语言学方向、翻译专业)可接收学生人数上限设定为26人,下限设定为25人。
(二)大类内学生自主选择专业。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爱好与职业规划,结合自己的学业情况,按要求填报专业分流志愿。
(三)因休学等原因编入到2023级大类招生专业学习并已分流的学生,不再参加分流,仍保留在原招生录取时或以前分流时所确定的专业。
六、分流办法
(一)学院工作小组根据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组织并指导学生结合自己的兴趣志向与职业规划填写志愿表,要求学生填报大类内所有分流专业并排序。
(二)学院工作小组根据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确定专业分流学生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在学院信息公布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及时按规定将《广西大学普通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名单汇总表》报教务处。
(三)学院收到审批的名单后,及时做好分流学生的学籍变动相应工作,落实分班、排课、选课等有关事宜,确保学生按时进入专业培养阶段。
七、分流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3月13日之前 |
学院制定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经领导小组审批后学院向学生公布(包括学院网站),同时报送教务处学籍科219办公室备案。 |
3月14-20日 |
组织专家教授就专业设置、专业前沿、核心能力培养及专业就业趋势等内容对学生进行引导、解答学生关于专业分流的疑问,指导学生科学、理性的选择专业。组织学生填写《广西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志愿表》并交到学院教学办。 |
3月21-27日 |
学院审核、公示专业分流学生名单,提交《普通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报批表》。 |
3月28日 |
学院将公示结果报教务处。 |
3月26日之前 |
确定分流专业编班数量,导入班级信息。 |
4月7日之后 |
教务处审核、公示专业分流名单。 |
4月20日之后 |
学院汇总编班学生信息,导入学生信息。 |
八、公示方式
在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网站、分流学生相关班级QQ群发布,以及学院公告栏书面张贴公示。
九、申诉受理
学生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工作小组书面反映,由工作小组负责答复。如对答复有异议,工作小组将相关情况向学校领导小组报告,由学校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回复。书面反映在公示期间交到学院教学办,电话:0771-3232854。
十、分流管理
(一)学生分流专业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学生应当按审批后的专业修读。但符合学校普通本科生转专业有关规定的,可按程序申请、办理。
(二)进入专业分流阶段学习的学生均必须按分流后修读专业的培养方案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并取得规定的学分,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严格按照分流后所就读专业的要求进行审核。
外国语学院
2025年3月3日